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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监管措施研究

摘要。根据普兰店地区农资市场的实际情况,总结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屡禁不止的成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为实现农资市场有效监管及保障农产品供应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资市场;监管;打假;执法

中图分类号:f30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161(2015)03-0081-03

目前,普兰店地区农资市场秩序总体情况较好,但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依然屡禁不止,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违法犯罪方式越来越隐蔽多样,使得农资打假形势更加严峻。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安全药、高效肥”,农资监管部门必须牢牢把握监管的各个关键环节,认真分析农资市场和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做到有效监管,保障农产品供应安全。

1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1.1经营主体资格不合法或超范围经营

1)无证照经营。一些商贩在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利用农村农资批发网点、个体经销户,采取送货上门、走村串户销售等形式贩假、售假。

2)经营条件不足。有些经营者不具备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质量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齐备,或者仓储设施不完备,在农资管理部门实地验收时采取弄虚作假、现借现拼等手段蒙混过关。

3)非法挂靠经营。有的个体经营户无相应的农资经营许可证,而挂靠在有资质的企业名下,自行包装和批发零售有关农资产品。

4)超范围经营。个别经营单位或个人只有一种农资经营许可证,却从事多项农资经营。例如,有的种子经销户超范围销售农药、化肥;有的农药经营业户利用其销售渠道,擅自配送化肥等农资;有的在没有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散装种子;有的擅自将零售扩大到批零兼营。

5)转让证照。有些农资经营者擅自出租或转让种子、农药等经营许可证,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农资包装和标签标注不规范

1)农作物种子外包装标识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规定。一品多名、套包套号、种植区域与审定结果不符、标签标注不标准、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等现象屡见不鲜。另外,个别进口蔬菜种子的包装上没有中文标识。

2)化肥虚假标注、标识不清的问题严重。当前农资市场上经销的肥料的外包装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小厂家的问题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有的外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和具体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标注;有的标注的企业生产标准已经过期,而袋内也没有合格证,或者有合格证但没有生产日期;有的外包装上标注国外原料加工,却没有标注具体国家、分装企业或加工企业;有的只标注总养分,而没有标注其中成分含量;有的产品是复混肥,外包装上却标注为复合肥等。

3)农膜的“三无”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经销商为了迎合农民购买廉价农资的心理,将既没有厂名、厂址、商标,又没有合格证的农膜通过直销入户、送货上门等方式销售给农民,对农业生产安全造成隐患。

4)农药外包装超范围标识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有的农药产品登记的防治对象为1种作物或1~2种作物,但标签上却标注多种防治对象。

1.3农资打假困难重重

1)当前的农资市场十分混乱,产品种类繁多、品种多样,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尤其是一些不法商贩打着“送货上门、服务农民”的旗号,将假冒伪劣农资直销到农民手中。农民则因价格低、销售态度好等因素购买这些产品,为不法商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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