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双流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困境与对策[五篇]

第一篇:双流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困境与对策双流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摘要。今年以来,随着天府新区建设的快速发展,违法建设的势头呈上升趋势,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双流县城乡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也阻碍了经济的稳定发展,给社会制造了一定的不和谐因素。因此,有效治理违法建设行为意义重大。对此,笔者基于对当前违法建设的形式、特点及其难以遏制的原因进行浅析,提出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违法建设整治困境对策

双流在天府新区建设的背景下飞速发展,与此同时,违法建设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发展,严重制约了双流的发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且在实际整治处理工作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违法建设的发展,但却未能从根本上遏止违法建设的行为。要想促进双流经济更加稳健地发展,必须彻底治理违法建设。

一、双流县违法建设现状

根据《双流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资料汇编》上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双流县城市规划区内共查出违法建设2441宗,违建面积3067874.8平米。绕城高速生态绿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1055宗,面积1136222.7平米;2007年,对全县违法建设尤其是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普查和拆除,全县违法建设410万余平米。

二、双流县违法建设的分类

(一)根据违法建设时间划分

根据《双流县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我县违法建设分为存量违法建设和新增违法建设。即2010年4月1日之前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作为存量违法建设;4月1日之后修建的作为新增违法建设。

(二)根据违法建设的分布区域划分

1、市区违法建设1.1房产开发商违法建设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大量的房产开发商涌入市场,不少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开始进行建设,更有甚者则未按审批内容实施建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甚至引发各种纠纷。

1.2小区业主违法建设

一些小区内,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购买者,采取默许屋主私自占用公共用地或直接将公共用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业主,以致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不断增加。

小区内居民为了方便自家生活或受利益的驱使,擅自违章搭建、加层、住改商等现象也比较严重。如在屋顶或库房边沿小范围搭个棚子,或者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再擅自加层,想方设法增加自己的生活空间。

2、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2.1双流有近80%的区域属于天府新区建设范围之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双流,而郊区廉价的住房很容易被租用,使得业主大有“钱图”,从而导致违章建筑呈恶性发展趋势,各种农民自建的出租房、厂房层出不穷

2.2市郊大多被列为城市的延伸区、规划区,那里的地块随时都有可能被征用,而现在愈来愈优惠的补偿政策使得搭违章建筑大有“钱途”,加上离城区较近,不少村民都抱着多修多占、多占多得的态度铤而走险地进行违章建设,以期牟取各更多的拆迁补偿

2.3郊区农民利用自家宅基地或基本农田擅自违章搭建开设农家乐、坝坝茶等。如2012年5月,我队执法人员一举查处了板桥社区银河路一线违章搭建的坝坝茶、露天茶铺等9家违法建筑。

3、农村违法建设

农村具有广阔的地域,村社远离城市中心,人口密度小、素质较低,经济、文化、技术相对落后,导致了违法建筑的滋生而不易被发现。如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将原有的住房加高、扩大面积,或者将院内空地充分利用,尽可能多地盖成住房;私自侵占耕地或公共土地搭建违章建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违法占用耕地建小产权房。


(未完,全文共20258字,当前显示14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