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街道党工委制定信访维稳工作\x27一岗双责\x27责任制问责办法
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
责任制问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神,为认贯彻落实《昆明市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相关责任人问责力度,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确保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观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各科(室)干部、各社区居委会。
第三条对违反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进行问责,坚持权责统
一、依法依纪、客观公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责任,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是指。“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维稳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牵头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部门信访维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第二章
第五条方式:
(一)诫勉谈话;
问责的方式和内容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调整工作岗位;
(六)停职检查;
(七)劝其引咎辞职;
(八)责令辞职;
(九)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方进行使用,也可以并用。第六条对党政主要领导,有下列情形的应当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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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