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2、关于明确安全生产机构、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的通知 19号文
第一篇:
3.1.5.2、关于明确安全生产机构、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的通知19号文大林线dltj-02发﹝2016﹞22号签发人:胡国峰
国道303线dltj-02合同段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机构、各职能部门的安全
职责的通知
dltj-02合同段各部室、各施工队: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标段的安全稳定,根据项目部领导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安全生产机构、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做好安排落实。
附件:《项目部各部室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明确安全生产机构职能部门职责通知
抄送。各部室,各施工队。大林线dltj-02合同段2016年4月17日印发
各部门及岗位职责
第一条项目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2.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3.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当遇到质量、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让步于安全。
4.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隐患并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消除。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5.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6.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7.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8.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二、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
3.审查本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会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4.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参与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5.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6.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起草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事宜。
7.组织均衡生产,对因加班加点致使工人过度疲劳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对经理责成解决的安全工作或已决定急需排除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因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
三、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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