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上班纪律和值班纪律的规定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管理制度,更好的管理、约束干部职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上班纪律
1.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干部职工8:00之前签到,超过8:00签到的按迟到记录。下午17:30之后签退下班,提前签退下班的,按早退记录。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计算。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必须报告党政办主任并备注去向。
2.遵守请销假报告制度。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主要领导批准,并提交党政办印制的请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请假时间到期,与办公室联系销假。
3.规范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窜岗闲聊、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明确值班纪律
1.统一值班要求。工作日值班,全天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午餐、晚餐时间由带班领导协调,必须做到无缝隙在班在岗。晚上实行住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过夜,第二天与下一轮值班人员交接后方可离开。
2.强化值班责任。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按时到岗值班。对因工作需要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班者,报带班领导同意后,报告党政办以便上下衔接。值班期间,必须在值班室坐班,不得擅离职守。
3.重视信息报送。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期间,要密切关注各社区动态。遇有紧急事件,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检查督办
各社区居委会、处直各单位参照规定执行。党政办、纪检办将不定期对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居委会、处直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和值班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督办情况在全处通报。
第二篇:关于重申上班值班纪律的通知关于重申上班值班纪律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积极推进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行动的开展,学校将组织开展作风纪律督察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全体教职工尤其是管理岗位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午8:00—11:50,下午3:00—6:00)
二、认真值班,严守值班纪律,加强值班检查,不脱岗漏岗,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三、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要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干部外出要通过oa系统报备。
四、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网购、炒股、玩游戏、看影视剧、聊天、打牌、下棋等。
五、教师遵守上课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提前下课,不在课堂玩手机、接打电话;有事请假需提前安排调课。
(未完,全文共3415字,当前显示11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