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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抵抗探微范文

摘要:依法治国实质上就是良法治国,然而由于社会迫于压力和诱惑而产生的恶法应否予以遵守在法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人认为采用理性和非暴力的方式对恶法予以抵抗,不但可以树立对法律的真正的信仰还可以促进恶法的良性化。关键词:恶法;法治;法律信仰;良性化

依法治国方略于1999年被载入宪法这部根本大法,说明了我国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已摒弃人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相伴而生的是如何将我国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我国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和工作。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说道:“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一是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良法是法治的两种构成要素之一,也就说只有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才是法治而对恶法的服从并不是法治。这也正好与李龙教授所说的:“依法治国的实质是良法治国”相符合。然而并非所有的法都是良法,除此之外还存在着恶法。在法治建设的途中对恶法应否予以遵守在法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持肯定观点的人的主张是如何判断良法和恶法没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标准,另外一旦抵抗恶法此风一开那么可能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造成社会混乱无序没有了“方圆”。本文就恶法抵抗问题作一简要分析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恶法的起源和评判标准古希腊戏剧家索福克勒斯写了一个十分著名的悲剧叫《安提戈涅》,其中有一场戏是安提戈涅抵抗国王克里奥的法律。这恐怕是关于恶法的最早论述了,主人翁安提戈涅采用的反抗方式是一种法律高于另一种法律即她认为教会法是更高层次的法要高于国王颁布的世俗法律。洛克霍布斯等人也提出了恶法,但无论洛克等人怎样极力反抗恶法还是始终没有提出恶法不是法律,倒是西塞罗及后来的人将恶法一脚踢出了法律家族的门外,他认为恶法根本就不是法律。古罗马著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杰出的法学家西塞罗坚信只有符合自然法的法律才称得上是法才能体现公众的意志,而恶法只能被称做什么别的东西而不是法律。中世纪的集大成者托马斯对此问题回答似乎是犹豫不定,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又说不是。自然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对此问题的争论更是一直没有停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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