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淮北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迎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迎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计生协:
根据省计生协(201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基金财务管理的通知”和省计生委“关于2011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县级保障措施调查的有关说明”(市级代查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人口基金项目等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计生委调查(市级代查)方案要求,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做好人口基金救助“幸福卡”发放和登记工作。
1、按照计划生育贫困救助、大学生困难家庭救助、计生专干保险救助等类别做好“幸福卡”发放到户工作,其中大学生救助户还要发放“人口国策志愿者证书”,要求群众妥善保管,不能丢失,以备迎接省市检查。濉溪县按照市级代查方案要求,做好2个样本点乡镇和2个样本点村待查准备工作,进行入户核实“幸福卡”发放情况,补缺补差。
2、各县区、乡镇(办事处)按以上救助类别登记造册,
规范建立人口基金档案,做到规范、整齐、方便查阅;
二、按时上报人口基金财务档案及财务资料复印件。
1、按省计生协(2011)1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人口基金进行明细核算或独立建帐。财务帐由县区财政结算中心统一登记建帐的,县、区计生协人口基金财务管理人员需同时建帐登记,相应的原始凭证,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用复印件入帐,并将账务编号装订成册;
2、按省计生协要求,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财务档案建立情况及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附在规定项目创新成果中,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寄“省计生协会资金管理部(李硕)”收,一份寄省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收,省计生委将此项内容纳入人口基金创新项目进行统一打分评估。
三、要求各县区按以上规定,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向县区计生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落实工作内容,按时上报省计生协和规统处等资料,凡影响全市计生考评工作的单位,市级纳入考核评估扣分范围。
淮北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村委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办法”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二、考核方式
考核以百分制实行量化考核。一是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一年超过7%的;二是有意瞒报违法出生人口的;三是违反“七不准”规定,发生恶性的责任事故;四是年终综合考核记分在80以下的;五是接受区上检查不合格的,被一票否决。考核80—90为达标、90—95为良好、95—99为优秀。凡全年在90分以上,党委政府给以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三篇:“村委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办法”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考核指标
(一)保障指标(10分)
有领导小组、有办公场地、有办公人员、有制度、有信息交流平台;缺一项扣2分。
(二)人口控制指标(24分)
1.计划生育合法率达92%(12分),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违法生育多项控制率3%(12分)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超生1个小孩扣1分;
(三)工作质量指标(66分)
1.重视教育(6分)
2.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10分)
全年开展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服务达80%以上,建立服务档案记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使用药具在控制指标内记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
3.计生协会和村民自治工作(6分)
4.行政执法(15分)
依法催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按政策全额征收上交记15分。降低比例的按比例记分。该征收不去征收的,不记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5分)
6.人口出生误差(6分)
人口出生统计误差控制在5%以内记6分,超过0.1个百分点扣1分。
7.出生婴儿性别比(10分)
当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记10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5分。
8.人口引产与出生人口比(5分)
9.奖励扶持政策(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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