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促进创新型活动、建设创新型江西的必要物质技术基础。根据《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科教兴赣方针指导下,我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创新资源整合,扶持研发成果产业化,特别是“十一五”后期,组织实施以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中心任务的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使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了长足发展。
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全省已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成果显著。已批准建设52个省重点实验室、8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10个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创新基础设施明显加强。至2010年底,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用房总面积54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86亿元,材料试验、检测分析等一批试验设备和仪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人才团队快速发展。组建科技创新团队80个,主要研发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630人、正高职称775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高端创新平台不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技术支撑力不强、企业创新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等不足,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加强和完善,以适应建设创新型江西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江西的要求,紧紧围绕培育和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推动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和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为主要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区域竞争力为核心,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加大投入、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改善环境,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平台,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
(二)发展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制度创新、氛围营造等方面的作用,尊重和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通过优化重组、系统集成、军民结合、科企合作,促进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突出重点,兼顾长远。立足我省的特色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技术基础,实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选择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优先发展,并推动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挖掘现有创新资源潜力,加强优势资源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有效整合,增强保障创新条件的能力。
人才为本,优化团队。创造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团队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开发能力的创新队伍。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探索多种合作途径,创新产学研联合方式,鼓励以利益为纽带,参照现代企业制度,整合优势资源创建研发类企业。
三、发展目标
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有新突破,省级创新平台上新台阶,创新型企业有新发展,创新公共服务初见成效,初步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
到“十二五”末,力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达到12个,国
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超过13家,国家地方共建创新平台达到10家,建设300个省级创新平台、150家创新型企业、100个创新公共服务机构、100个左右特色鲜明的创新团队。
四、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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