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关于启动部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当前,我省春耕生产自南至北全面展开。为不误农时,确保农民能及时购置所需的补贴机具,经商省财政厅,将于3月17日开通补贴网络系统,启动今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请各地抓紧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主要办理补贴手续的机具是。春耕生产所需的耕作机械、种植机械和春茶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在新的政策和规定未出台之前,今年补贴操作程序继续按2010年相关要求执行。
三、工厂化育秧示范项目点的机具按《关于在全省继续开展“推进机插秧创建高产县”活动的通知》(赣农办字[2011]17号)的补贴标准执行;插秧机补贴操作,按《关于插秧机推广补贴操作办法的紧急通知》(赣农机字[2010]18号)和《关于做好插秧机补贴结算准备工作的通知》(赣农机字[2010]33号)有关要求,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预先受理申请,并做好登记统计,待“双抢”过后再验机和办理补贴手续。未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预先申请的,不予验机和办理补贴手续。
四、今年补贴资金偏紧,请各地做好补贴机具的结构优化。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篇:拜泉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落实《中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及《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具体工作: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在农业机械技术方面负责培训、推广新型适用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方面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培训指导机械化整地、播种、中耕、收获;在政策和资金方面针对各乡镇农业机械力量格局,指导扶持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事业均衡发展。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农机局设两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报账及后勤保障。
(二)业务股
负责统计全县农业机械化现状与生产情况,开展农业机械调查研究,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负责监督指导农机供应商与维修网点的经营管理;负责落实农机方面国家惠农政策;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三、人员构成
1行政编制数6名,实有人数3名。
局级领导职数:局长1职,副局长1职。股级领导职数:股长1职。离退休人员23名。
四、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收支。
第二部分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
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3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万元,农林水支出4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4.35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6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35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6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5万元,占81%;项目支出12万元,占1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拜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35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64.3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万元,农林水支出4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未完,全文共11675字,当前显示1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