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人事任免函
人事任免函
人事任免通知
各直营店店长、员工:
我公司原直营部经理张路得因某种原因不能再胜任直营部经理一职及公司其它工作,现已离职,其工作暂时由副总经理王新宇负责,各直营店的日销售(除济南地区直营店仍然报至房敏处)原来汇报至张路得处的直营店从2008日2月13日(星期三)开始一律汇报至副总经理王新宇处。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2008年2月13日
第二篇: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2008年1月18日,《关于叶永雄等同志任免的通知》(韶曲国税发〔2008〕2号),经区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叶永雄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股股长职务;
任命饶其首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股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股长职务。
▲2008年1月29日,《关于余上福同志任职的通知》(韶曲国税发〔2008〕3号),经区局党组研究决定:
提任余上福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大塘税务分局综合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2008年8月12日,《关于叶伟烽同志任职的通知》(韶曲国税发〔2008〕52号),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叶伟烽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决定:
叶伟烽同志任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乌石税务分局综合业务股副股长,任职时间从2007年1月起计算。
▲2008年8月26日,《关于杨锡云同志任免的通知》(韶曲国税发〔2008〕54号),经区局研究决定:
免去杨锡云同志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正股级)职务,保留其正股级待遇。
▲2009年11月26日,《关于方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韶曲国税发〔2009〕47号),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11月26日决定:
任命方燕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职务;
任命朱文沐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副主任科员),负责全面工作,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职务;
任命饶其首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股股长职务;
任命廖梅秀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股股长职务;
任命叶永雄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股长职务;
任命侯文峰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正股级),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
任命贺慧琼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副股长,负责全面工作,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黄敏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副股长,负责全面工作,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孙惠明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免去
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林宏梅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翁志华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魏福云为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免去其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叶伟烽乌石税务分局综合业务股副股长职务。
第三篇:人事任免川东风四通内[2010]036号
关于石德职务任命的决定的
通知
各部门:
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任命石德为总经理助理。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管技术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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