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供保障。全面履行国土资源法定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采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为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推行政务公开,改进服务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三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干净干事。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十项措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效能监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本承诺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受理电话:2796770,也可在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第二篇:国土局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交口县国土资源局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
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建平
为了进一步引深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下面我代表交口县国土资源局郑重承诺: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阳光作业”。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业权登记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1、上报省、市预审和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矿业权设置,在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
2、土地登记在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3、县级批准的矿业权在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土地抵押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在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5、属于县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的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在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认真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行政审批、执法案卷评查,坚决杜绝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省纪委“五不准”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对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确定专人在项目选址、勘测定界、用地预审、组织报批、资源配置上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提供优质服务。
五、畅通信息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信访、群众举报反映的违法案件,必须实事求是依法、及时予以查办,按职责范围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评选活动,每年组织服务对象对相关股所进行评议,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将认真履行,我们的监督举报电话是0358-5422324,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第三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公开承诺书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我处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未完,全文共6768字,当前显示14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