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工商部门查办涉网案件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状态下进行监督管理,更重要的是当交易行为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及时查处违法,确保正当利益的取得,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市工商避××区分局今年来查处了多起涉网案件,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发现了目前工商部门在查办该类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及难点,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对工商部门查办涉网案件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对如何查办涉网案件、提高办理涉网案件的案件质量提出了建议。

一、从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的大致成因看违法行为查处的必要性

(一)法律真空领域,监管空白地带——违法行为的外部环境

在目前的涉网案件查处中,违法行为定性的法律依据基本来自《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这些均是在电子商务活动出现前出台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对某些涉网违法行为的定性及规制,但是随着涉网违法方式的发展、行为类型的丰富,用现有法律法规已无法准确涵盖具体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特征,查处涉网案件出现法律缺失,而这种缺失同时也引起了工商部门监管的不能,这片真空领域、空白地带必然成为滋生违法行为的温床。

(二)从众心理驱使,道德观念淡漠——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

鉴于目前网络的巨大影响力,大部分经营者或多或少都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互联网,或开展网上宣传或进行网上交易。在这种商业大环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出于从众心理,在这样一项新兴的、游戏规则不健全的领域,为了迅速起家抢跑道,摒弃循规蹈矩的经营理念,只注重追逐物质利益,忽视了应有的一般道德准则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违法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查处,将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侵害守法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利,必将影响整个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三)违法成本低廉,行为收效良好——违法行为的本身特性

网络媒体的力量在逐渐扩大,不论是收入还是影响力,网络媒体正在超越传统媒体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缺乏法律制度制约的虚拟世界中,出于理性经纪人的趋利本质,许多经营者不惜于使用违法手段,况且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行为成本低廉,收益较高,在这种利益的诱惑下,利用网络进行违法行为多如牛毛亦不足为奇。而这种虚拟世界的商业违法行为对现实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及破坏将越来越大,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刻不容缓。

二、目前查办涉网案件存在的三大难点

(一)管辖权限模糊,主体的复杂性引起了能不能查的疑问

一是违法行为发生地难以认定导致管辖权的模糊。《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特殊性,经营主体通过网络发布违法信息,受其影响的终端用户遍及世界各地,如何确认违法行为发生地是一大难题。是消费者受害地。网站主办者所在地。还是违法行为人所在地。或者是发布违法信息的服务器所在地。根据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广义的理解,是否可以说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上述等地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行使管辖权。这样的话又产生了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出现管辖权争议,又以什么标准来确定管辖的问题。实践中,管辖权限的模糊也确实为工商部门查处涉网案件带来不少麻烦。某省省益阳市工商局对烟台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通过烟台国际经贸信息中心注册了公司的网站上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就遭某省省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予以撤销,理由就是管辖错误。


(未完,全文共13384字,当前显示13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