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党员领导干部关于
专项行动的公开廉政承诺
廉政承诺
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延平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加强自我约束,练好自身内功,做到洁身自好,在“三大战役”、“三项行动”中起表率作用。
二、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绝不以权谋私。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滥用权力,不越越俎代庖。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利用审批、立项、鉴定、准入等管理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绝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林业工程和及林业工程招投标。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廉政守则”,切实做到拒吃、拒请、拒贿,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人个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好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管好1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以勤政廉政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王延平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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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承诺
林业局副局长冉茂超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管好亲属和下属。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禁止插手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绝不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和招投标。
(四)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不失职、不渎职、不越权。
(五)带头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大吃大喝
(六)讲原则、讲正气、讲团结、办事公道、为人正派。
承诺人:冉茂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廉政承诺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启安
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把握处事的能力。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为加快发展服务。
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的能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优化服务。
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上级的廉政要求,不干涉任何工程项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熊启安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廉政承诺
林业局副局长李代斌
一、严格执行万州区“三项行动”关于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各项规定,是本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本人分管范围内无工程建设,如有,则均按正规程序执行。
三、本人没有习惯也绝不插手干预分管以外的各项工程建设。
四、如果本人分管的下属单位有工程建设,将坚持一贯作法,按正规程序进行指导;若发现非正常情况,及时向局纪检组报告。
五、请区林业系统和社会各界对本承诺进行监督。
承诺人:李代斌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廉政承诺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鸣飞
为了做到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特作如下承诺:
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林业工程及林业工程招标投标。
不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所分管的行政审批事项。
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参与黄、赌、活动,不跑官要官。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
承诺人:吴鸣飞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廉政承诺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毅
一、坚守工程招投标规定,不插手项目招投标、不干预项目正常建设;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不安排人情项目、不分配人情物资、不办人情案;
三、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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