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程序
(1)起草工会筹备工作报告;
(2)制定工会选举办法(草案);
(3)印制候选人情况简介表;
(4)印制工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经审主任,女工委员、女工主任选票;
(5)准备投票箱1—2只,计票所需工具;
(6)确定选举工作人员,监票2人、计票3人;
(7)确定大会主持人(一般由筹备组组长主持)。
○大会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
(2)主持人宣读上一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
(3)作工会筹备工作报告;
(4)宣读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举手表决通过);
(5)宣读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
(6)宣读选举工作人员建议名单(举手表决通过);
(7)宣布投票选举开始: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报告主持人)→分发选票→会员(代表)填票→会员(代表)投票→工作人员清点票箱内选票(向主持人报告)→选举工作人员计票→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宣布选举结果
(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9)新当选的委员代表(或主席)发言;
(10)单位领导讲话;
(11)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12)宣布大会结束(选举结束或大会结束后,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分别召开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审主任、经审副主任、女工委主任)。
第二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审查同级及下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
二。督促同级及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
三、检查同级及下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害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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