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咸渭政农机发(2010)2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和谐北杜健康发展,现就我镇开展集中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要打击治理的农机具安全生产范围:
1、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3、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
5、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规定载人的行为。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6、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改变、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二、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镇上成立由主管农业镇长刘海洋同志任组长,农机站站长杜光亚同志为副组长,农业办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的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站,由杜光亚同志任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2、为使此项工作在我镇能够很好的开展,镇上将组织宣传车在镇辖区逐村巡回宣讲相关农机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由专人随时对出入本辖区的农机具安全状况及司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询问登记,并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农机具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部门协作,大力整治,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在治理期间,对违反法律法规拒不整改的农机驾驶人员,除劝阻停止作业外,严重的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酌情处理。并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对违法分子要起到震慑作用。
渭城区北杜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省农机办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农机办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鲁农机管字[2010]29号
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0〕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办确定近期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强化监管,严查漏洞,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时间
安排
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集中2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
此次查纠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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