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交叉检
安徽省
【发布文号】
皖扶办字〔2008〕号【发布日期】
2008-08-01【生效日期】
2008-08-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皖扶办字〔2008〕号)
各市、县(区)扶贫办:
为全面掌握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提高劳动力转移培训成效,进一步推进“雨露计划”再上新台阶,省扶贫办决定在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交叉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2007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特别是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扶组字〔2007〕3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项目实施情况。2007年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当年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到县财政发展资金的10%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规定的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有无资金滞留情况。有无违规使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纪现象
3、培训质量情况。培训课时、培训内容安排、学员获得证书等情况。
4、学员档案建立情况。《报名卡》、《培训登记卡》、《培训台帐》、《转移台帐》建立情况,四表格填写完整性、真实性。
5、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是否具备培训资格。
6、推荐就业情况。主要查看就业率。
7、培训基地情况。资质、软硬设施是否符合基地条件。
二、检查方式和分组情况。本次检查采取分组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省扶贫办分别从有关市、县扶贫办抽调业务人员成立10个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表),具体承担交叉检查任务。各检查组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具体商定,并通知相关县(区)扶贫办。
三、时间安排。8月上旬为检查准备阶段,省扶贫办对10个牵头单位进行检查前培训,各检查组细化检查方案;8月15至30日为检查阶段,8月底全面完成检查任务,9月10日前各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这次检查是我省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以来的第一次检查。各市、县(区)扶贫办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为检查创造良好的环节;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全面完成检查任务。二要从强配备检查组。牵头单位要指派一名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检查的各项工作;各检查组成员单位要安排精通业务的人员参加检查组。三要扎实做好检查工作。检查组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电话寻访等方式,切实提高检查效果。对每个“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已培训的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并进行电话随访,每个基地抽查数量不得少于5%。四要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各检查组要对所检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告既要总结各县工作经验,又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提出建议和意见。五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各组所需车辆,由牵头的市扶贫办协调解决),求真务实,严明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附件: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情况检查分组情况
二○○八年八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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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徽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切实增强就业能力,
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脱贫,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未完,全文共9881字,当前显示14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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