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使用文明语言、带团时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公司旗帜、行程安排书、确认书、意见表。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而可能的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全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合理安排时间停车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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