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夏季征兵政策规定
2015年年夏季征兵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男青年,以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至初中毕业。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及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
为**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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