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1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应于公司员工的出勤、请假、休假等考勤管理。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解释、发布、管理和监督。
2.各部门和车间主管对本部门、车间的员工进行考勤管理。
3.行政部门负责对考勤管理办法的进行实施与统计核查。
4.公司所有员工应遵守执行,并有对管理部门(人)及其他员工实施监督和举报的权利。
四、考勤管理规定
1.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按企业公布的作息时间进行。
2.加班时间。按企业规定的要求进行。主任(主管)安排加班的,方予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若未经批准而擅自安排加班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
4.外出、出差管理规定。上班时间未经许可外出、出差,一律按脱岗处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勤奖。
五、请休假管理规定
1.请假。请假期间,停发相关薪金,员工请假需填写好《请假条》,并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因突发事件不能先行请假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所属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主管)报告,并请本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主管)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当事人到公司后再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否则亦视为旷工。
2.超假。由于特殊原因请休假到期而未能到岗或因公外出,当事人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所属部门(车间)主管报告,请部门(车间)主管代为办理续假手续,当事人到公司后再补办相关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每月请假超过一天(不含)者(病假除外,但需病历证明)按超假计算,每天除不计工资外再扣20元人民币。
3.调休。由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报人资部门备案后执行。由人资部门根据调休备案,填报考勤记录。若有调休改动时,需要经过当事人或组长提出申请由人资部门签批后执行。
六、附则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2.本办法如有修订、变动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按修订、变动后的实施。
第二篇:教师考勤管理制1后河一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二、考勤总体要求:
1、全体教职工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
2、全体教师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活动、劳动等时应及时签到。
3、各类人员查岗地点在各自工作岗位,不在岗位为缺岗。
4、寝室管理员和门岗24小时值班,采用轮休制。在岗值班要按时签到;教师每天按规定时间签到。
5、教务处设专职考勤员,对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周公示、月汇总,通报全校;处罚在年终绩效工资中兑现(忘签到自负)。
6、考勤采用教师签到和学校领导划到双签到方法,避免教职工代签。
三、请假程序:
1、教职工一次性请假不超一周,由校长审核批准。一次性请事假超过一周,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请病假超过1周,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诊断书、检查化验单、住院手续等),由学校审核办理请假手续,痊愈后及时销假到岗。
严格控制教职工请事假次数。校长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和本人请假理由签批意见,并按照审批权限办理手续。
教职工婚产丧假规定。婚假,本人7天,子女3天;产假56天。丧假,本人直系亲属丧亡给丧假7天。
3、请假应填写学校统一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在考勤员处备查。
4、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到教务处填写工作条和出差或学习培训登记表后交由校长签批,并交考勤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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