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让消耗土地者为农民买单
江泽民同志指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这是研究土地平衡问题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前提。土地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最能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资源。土地是重要
的国家资源,也是农民安身立命的谋生载体。统筹城乡、惠及农民、和谐发展,必须做足土地文章,建立有效、可靠的农地占用利益回流机制。由此,本文提出“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让消耗土地者为农民买单”的粗浅设想。
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与农地转用的基本设想
1、严格执行土地“占补平衡”政策,明确规定先复垦再用地,不复垦不得用地。禁止先占后补、占优补劣。
2、复垦土地要明确要求,在一定阶段内必须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即通过促进农村城镇化和进中心村居住,整理旧宅基及其周边附着的大面积优质农地)。这一阶段规定多长时间,由专业部门充分论证后确定。(这样做,有利于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有利于降低农村公共设施配套成本,有利于农民聚居地繁肓出工商业,等等。)
3、在区域范围内,严格控制农(耕)地转用。没有先行复垦实绩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新批建设用地指标,遏制土地资源的灾难性消耗。
4、本地区无散落民宅可整理、复垦的地区,鼓励出资异地复垦。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配置复垦资金,促进复垦资金由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流动,并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促进区域间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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