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

19

发布日期:2013-01-21访问量: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以及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3年市区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的通知》(扬人社[2012]447号)文件精神,2013年1-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一、2013年1月至6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有两个档次,档次一为2150元(扬人社[2012]44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档次二为3832元(2011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最低为430元,最高为766元。

二、按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本结息年度(也就是2012年7月份)之前的养老保险费,需按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3832元)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补缴金额为766元/月

对于持有《扬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特殊困难人员的补缴,经审核后,可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公布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的20%即460元/月进行补缴。

三、从2013年1月起,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为2150元,按10%比例计算(基本医保9%,大病1%)计算,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含补缴)为216元/月。(社保中心)

第二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根据《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惠府[2004]83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如下资料并告知征缴标准:

一、提供资料:

1、惠州市非农业户口本(申报人户籍中的其他灵活就业劳动者均应参保)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书面申请书及填写《惠州市直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减表》一式二份

二、征收标准:

(一)灵活就业劳动者(按月缴费,申报参加医疗必须同时参加养老):

1、养老险种。缴费基数793-3963元;缴费比例18%。

应缴金额:如按申报缴费基数793×18%=142.74元

2、医疗险种:缴费基数1321元;缴费比例综合医疗8.5%(含个人部分),补充医疗1%。应缴金额:1321×9.5%=125.50元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一次性缴费):

1、未在当地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基数:1321每年递增10%一次性缴满25周年(含累计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综合医疗6.5%,补充医疗1%

2、已在当地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基数:1321每年递增10%一次性缴满10周年;缴费比例:综合医疗6.5%,补充医疗1%

第三篇: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指南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指南

一、办理养老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1、16周岁以上的长沙市雨花区的城镇户口居民都可以参加

2、申请人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2010年度(9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标准:4086元标准是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270元/月)的20%为基数征缴:

1、按100%缴纳的(9个月):2270×20%×9=4086元

2、按60%缴纳的(9个月):1362×20%×9=2451.60元

3、养老保险最低要交满15年,到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未交满15年的,个人帐户按缴费基金的8%退回个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


(未完,全文共7920字,当前显示14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