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程变更确认书()
第一篇:旅游行程变更确认书旅游行程变更确认书
(用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变更整体团队行程)
甲方:(全体游客委托代表)乙方: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了由旅行社组织,旅行社负责接待的旅行团,现因下列原因,甲方受本旅行团全体游客委托签订该旅游行程变更确认书。
一、行程变更情形
根据《旅游组团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年月日第项行程安排为。甲方在此确认,该项行程因以下原因无法正常执行:
1、发生,该不可抗力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导致行程无法正常履行。乙方经与甲方及其所代表的全体游客协商后,不得不将上述行程变更为(注: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罢工、重大传染性疾病、政府行为等)。
2、发生,该意外事件非因旅行社责任所造成,且已导致行程无法正常履行。乙方经与甲方及其所代表的全体游客协商后,不得不将上述行程变更为。(注: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和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发生的事故。如非旅行社责任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二、行程变更后果
1、因行程变更而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及甲方所代表的全体游客,退还元/人,共计元,退还时间和方式为;
2、因行程变更增加的旅游费用为元/人,共计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承担方式为。
3、上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未完,全文共1845字,当前显示5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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