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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小学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简报
简报
【2017】
第1期
打鼓小学编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惠民政策暖民心
2017年5月19日在汇川区山盆镇打鼓小学进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资金发放,在山盆镇中心学校督导人员赵远双老师、打鼓小学校长、支部书记朱佐杰、教导主任杨成义到现场监督,确保资金顺利发放到学生手中。
我校根据上级指示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实行《汇川区2017年春季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在收到文件后用一周的时间里进行了紧张、严密、扎实、有效的一系列工作。
一、我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运行程序
1、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召开学校会议和班主任会,利用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知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内容。
2、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名额数召开评审会议。会议参会人员为山盆镇打鼓村主任、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村委、学校显目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资助金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
4、公示结束后,学校对评选的最终结果的学生进行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
二、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2017年春:资助人数20人,金额1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许多家庭经济负担,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学
的希望。
第二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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