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大全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定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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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职业危害达标治理规划
实施方案
根据临煤标发[2016]196号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会战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依据公司及矿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安排,决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特制定职业危达标治理规划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危害”基础工作达标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领导组:组长:申燕敏副组长:杜冠云
成员:郭七郎、陈敏、郭福平、崔书奎、李玉柱、掘一队队长、掘二队队长、通风队所有人员
领导组职责:
1、负责对矿井“职业危害”对本月制定现场管理达标、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进行监督落实工作。
2、负责对本月达标规划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
3、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管理牌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4、定期对职业危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一通三防8月份下半月达标规化划
1、职业健康监护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通风科建立健全矿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名单由人力科审核。
2.调入本矿的工人,由人力科及时通知医院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调离本矿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
3.将七月份全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人力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2、个体防护
供应科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2008)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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