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制度
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疾病预控制,妇幼工作业务运行和管理,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运行机制、督导机制、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着实提升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推动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上级单位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例会、临时会议及时召开,特定2014年辖区项目工作培训、会议奖惩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碧武
副组长:胡忠军、郑程巍
成员。黄建军、杨勇、张智勇、李佐清、彭俊良、唐杰、唐建芳、廖强、张玲林、黄林、许付春。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其它公共卫生)培训
1、每年一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及重性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一次。
2、计划免疫培训每年两次。
3、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每年一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公共卫生例会定于每月1-8召开,以通知为准。其它会议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基本公共卫生专项会议、每月防疫例会和临时会议要求
以当时通知为准,不能无故缺席,迟到。会议缺席一次扣5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1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培训缺席一次扣10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2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如有特殊事情需具备书面请假条。
四、参加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以通知为准,由院部安排分工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对县通报缺席、迟到人员、缺席一次扣10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2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
四、每次培训例会会议要求
必须做好笔记,并及时向院长汇报。站长参会的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村医生。参加上级培训及会议的要及时将培训内容、要求、会议精神向院长、分管院长汇报。
五、以上培训、例会记入公共卫生管理台帐。
六、以上各乡发生扣款通报到各乡镇卫生院。
第二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砖集中心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汇编目录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5、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制度
1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12、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
13、首诊测血压制度
14、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医师职责
15、界首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16、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17、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市卫生局医改办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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