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提报标准及考核
一、隐患排查周期、范围及等级分类
(一)根据运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实际开展工作需求,生产部门、车间/室、班组分别于每月、每两周、每日开展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季节性和敏感时期排查),各车间/室发现的隐患(每周不少于4条)于每周四10点前上报至部门,部门汇总的隐患于每周五10点前上报至安保部,并于下周一分公司生产周例会进行汇报并协调解决。
(二)隐患排查范围及内容:
围绕部门所辖区域内的设备系统、基础设施、劳保配备、作业环境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三)隐患类别分为6类,分别为。作业标准类、设备设施类、劳动安全类、管理类、规章制度类、警示标识类。
(四)安全隐患级别。根据安全隐患的处理时间和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如:安全警示牌掉落、电源线破损、电源箱门未关闭、安全台账未及时更新等)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又无可靠措施确保安全运行,且15日内不能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因外部因素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如。物资库房存放易燃易爆品未配备灭火器或防爆柜,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
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或技术组)自行解决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由专业技术组上报车间处理,需要与外部门配合解决的,部门技术安全室辅助协调处理。
二、隐患排查提报流程及治理要求
(一)各生产班组自查发现隐患须及时处理,并将处理过程、完成情况、责任人、完成整改时间等信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规范填写指导手册(试行)》要求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同时将自查隐患于每周三10点前反馈至车间安全管理岗,由车间落实、汇总、审核后报技术安全室。
(二)针对我部门发现外部门主责(或需要外部门配合)处理的安全隐患,隐患发现人须第一时间上报机电调度,由机电调度联系外单位调度处理并做好记录,若现场工班层级沟通无果,需要上报车间技术组向外部门相关技术岗进行沟通、解决。如存在沟通不畅或难以解决的,上报车间记录并由车间、部门进行再次沟通。
(三)针对外部门向我部门提报的安全隐患,由部门将隐患分解至责任车间,由车间安全管理岗牵头落实、整改、跟进、回复,相关专业技术组配合与外部门隐患发现人、技术组沟通、解决。如存在沟通不畅或难以解决的,则上报部门进行沟通,于部门例会上商定是否上会处理。
(四)各车间发现本部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报告技术安全室,技术安全室应当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部门需要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析处理事故隐患,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核销)表》(附录f)和风险评估报告,书面报送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制订临时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一般事故隐患应在10日内办结,重大隐患应在20日内办结。因情况特殊,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在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不影响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填写《事故隐患治理延期申请表》(附录e),征得同意后方可顺延相应期限。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隐患排查提报奖惩相关
(一)奖励
1、排查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各车间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事件(级别。)发生。
3、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元的奖励(分值。车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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