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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合院的特点及文化内涵

合院历来被视之为北京的代表性建筑形式之一,但到底什么是北京的四合院,其文化内涵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和看法。

有些人认为,北京的四合院就是在北京地区的、有四座房屋围合、中轴对称的住宅建筑。再详细一点说,只有那些被四座建筑围合成的住宅院落,才是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其它由两座建筑、三座建筑围合而成的住宅,都不能算是四合院,至少不算是规则的北京四合院。也有些人对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做出了更加“完整”的解释,其标准是:大门开在整个院落的东南角(王公贵族的府、宅开在中轴线上);进大门是照壁,向左转是第一进院;中轴线向右转过垂花门,可到达宽敞的正院;正院的北面有正房,正房两端有耳房,正院东西两边有比正房低矮的厢房;垂花门以南应当有倒座房。如果规格再高一些的四合院,甚至还要有“抄手回廊”。

还有些人认为,北京传统的四合院应当是由一个家族共同居住、设有公共厨卫设施、可供多代人一起生活,且对外界相对封闭的居住空间。典型的四合院内应有海棠树、石榴树、金鱼缸等特定的植物、摆设,室内外的家什、装修应具有北京传统文化特色。

上述观点自然各有其道理,但在笔者看来,这些定义有些太宽泛、太模式化了。如果按第一种说法,那么四合院就不只是北京有了。由四座房屋围合的四合院我国的许多地区都有,甚至国外也有。如山西的某些大院就是一些围合得十分严密的四合院;南方的客家土楼也有方型的。显然,这样定义北京的四合院是不合适的。如果按第二种和第三种说法所阐述的标准,那么北京的四合院恐怕就为数不多了。且不说从历史资料考证北京的四合院从来就不止一种类型,仅从北京近30年来进行的住宅调查资料分析,就可以看出符合这种标准的四合院实在不多。

1983年北京市规划部门编制《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时,曾对城区旧平房的建筑质量进行过一些分析,其结论是:按建筑面积计算,质量较好的四合院只占当时所有平房的15.4%。

据1988年规划部门利用遥感手段调查统计的资料,城区当时共有较好的四合院805个,其用地约为115公顷,占旧城总用地的1.8%。如果除去旧城总用地中文物保护单位的用地,好四合院的用地只占旧城总用地的2.1%。[3]1996年,规划部门按照用地面积对南锣鼓巷、西四北、东四北这三个四合院保护区进行了一次统计。其中,应保护的四合院面积(包括规则的、不规则的及需要抢修复建的四合院)约占三个保护区总面积的30%;而好四合院(规则四合院)的面积只占三个保护区总面积12.6%。如果四合院保护区的情况尚且如此,其它地区的好四合院就更少了。

笔者认为,北京的四合院作为一种特定时期、特定历史阶段的居住建筑,既不能仅仅从某种固定的形态上去定义它,也不能仅仅从某种固定的形式和氛围上去衡量它。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在论述中国古典建筑的特点时,曾经总结出了一个非常精辟的结论:“千篇一律与千变万化”。我想,梁先生这句话对于北京的传统四合院也是十分适用的。

四合院的形成是个逐步演进的过程。据有关专家分析、推论,最早的四合院可能是在单栋建筑的基础上,逐步增建栅栏、围墙形成院落,尔后又在院落的东西两侧增建仓房、马厩、厕所等,继而又将这些附属建筑迁至外院,正院两侧渐渐形成厢房。这大概就是“规则四合院”的形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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