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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大案纪实

2001年4月21日,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分别在重庆市、湖南省常德市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张君、李泽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4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暴力集团犯罪案件。自4月14日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张君等18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除张君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其他被告人都各自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作为辩护人进行了辩护。法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机关举示了大量物证、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张君、李泽军等对自己犯下的抢劫、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罪行均供认不讳。

法庭经审理查明,张君及其同伙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手段极其凶残、狡诈,气焰极为嚣张,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伙同或组织、指挥李泽军等人,在重庆、湖南、湖北、云南、广西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抢劫出租轿车5辆、微型冲锋枪2支及子弹20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对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的公开宣判,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坚持“稳、准、狠”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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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的末日—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庭审纪实

在渝、湘、鄂等地,一个行凶抢劫、杀人如麻的犯罪团伙曾经猖狂一时。

28个鲜活的生命被残暴地杀害,20名无辜者在痛苦中呻吟,上百颗受伤的心灵在滴血,近600万元财物被疯狂地劫掠……张君、李泽军抢劫杀人团伙犯下的桩桩暴行,令人发指,骇人听闻。

2001年4月14日至17日,在重庆和湖南常德两地同时进行的审判中,面对末日来临,狂妄的张君一伙终于在法律和正义面前低下了头。

在“严打”向不法之徒全线出击的时候,对张君、李泽军这伙杀人狂徒的严审严惩,不啻是一声嘹亮的进军号角。

凶残暴虐罪恶滔天

审判台上,庄严的国徽高悬。

4月14日,一个普普通通的休息日,但在山城重庆和湖南常德却是万众瞩目的一天。上午9时,罪行累累的张君、李泽军抢劫杀人团伙18名被告人,分别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押上了正义的审判席。他们被指控的罪名多达6项: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包庇罪。

提起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常德市检察院,都拿出了厚厚的起诉书,加起来多达70页3万多字,上面记录了张君、李泽军抢劫杀人团伙的滔天罪行:

从1991年到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纠集李泽军等人,大肆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犯罪活动。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出租车、抢金店、抢银行、抢运钞车……恶行步步升级,制造了重庆“6·19”抢劫银行杀人案、常德“9·1”抢劫运钞车杀人案等一系列特大恶性案件,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

杀人如麻,可谓张君一伙的真实写照。张君声称。“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杀死几个人算什么。”所以,在张君作案的过程中,他肆意开枪,滥杀无辜,少则一枪,多则数枪。他还要求手下对经警、民警要专打头部,并必须补枪。在常德运钞车大劫案中,张君一伙杀死7人打伤5人,出纳员李敬身中8弹,经警肖卫东身中5弹……案发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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