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梅州财政局
梅州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草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库〔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乡镇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深化乡镇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分步推进。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政策性强、任务重,为确保我市改革顺利推进,本着先试点后推广、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并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每个县(市、区)都选取部分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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