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支行行长考核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
支行行长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挖掘各支行的业务拓展潜能,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各支行的经营状况和综合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激励约束各支行按照总行的战略规划,积极稳健开展经营活动,实现总行的总体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本绩效考评体系按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总分值为200分,其中定性指标不占分值(只扣分不加分),定量指标中涉及支行经营目标和管理的占170分,支行行长业务拓展的占30分,单项加分不超过本项得分额的50%(组织资金考核、支行行长业务拓展除外),扣分值以单项得分值为限(对帐单除外),支行行长的绩效考核由总行绩效考评中心按月(逐月累加,下同)对各支行行长进行考核评分、发放。
二、标准、合理原则
根据支行业务范围,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同时结合岗位系数考核,科学量化地评定各支行的经营成果,合理评价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
第三条
考核对象
1支行行长(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行长,下同)
第二章定性指标评价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定性指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内控机制健全,内部管理有序,在考核期内如发生一次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
二、单位风气正,员工团结进取,服务质量较好,单位或本行职工如在考核期内被总行或上级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不良行为等被行风监督员曝光一次扣5分。
三、劳动纪律严密,工作态度端正,本行职工在考核期内如发生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有一次扣5分。
四、积极参加总行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和活动,本行职工在考核期内如发生无故缺席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有一次扣2分。(准假除外)
五、未完成总行要求(每人每年1篇)上报信息、文章数量的,每少一篇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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