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机构职能情况介绍
县旅游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县旅游局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部门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以及旅游经营与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发展我县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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