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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基本服务
近日,我市出台《深圳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自2012年6月15日起对全市居民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6月14日,在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上,侯伊莎副局长通报了该《办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一、《办法》的基本内容
(一)免费范围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覆盖了全市实有人口,包括在我市死亡、遗体实行火化的居民和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免费项目
免费项目共计5项,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存放(3天以内)、告别(小型告别厅)、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0年以内)或生态葬(海葬、树葬)。
(三)免费标准
免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最高免费限额1830元。其中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为180元/具;遗体存放费(3天以内)为300元/具;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为400元/间·次;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为250元/具;骨灰寄存费(10年以内)为700元/格位·10年。
这些免费殡葬基本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骨灰撒海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
(四)办理程序
1.在深圳死亡的居民,按原有程序办理,即家属凭如下资料办理丧事:(1)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2)《深圳市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学死亡证明书》;(3)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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