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完整版)
中国传媒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为“中国传媒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中国传媒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中国传媒大学团委,是全校志愿服务行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校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会提供并策划各种公益活动的志愿服务项目,接受全校师生的指导和监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校内,放眼社会,组织和带领全校青年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积极深入校园和城乡社区的各个基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和技术技能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校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任务与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
第六条
弘扬奉献友爱精神,树立互助进步理念,建立温馨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第七条
倡导志愿者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整体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第八条
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学生整体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工作内容:
第九条
在校内外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带领全校青年志愿者进行服务,力所能及的为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同学以及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企业帮扶、抢险救灾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条
加强中国传媒大学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第十一条
开展和加强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和合作。第十二条
对各个团部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考核和评比。
第十三条
出版志愿者刊物,建设志愿者网站,加强对志愿活动的宣传。第十四条
面向全校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五条
(未完,全文共2790字,当前显示9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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