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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
2、凡有重危病人、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疗法、新技术和首次自制药品或剂型改革应用于临床时。
3、需要紧急手术而病人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时。
6、增补、修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外出会诊、接受院外会诊时。
8、外宾、高干、著名劳动模范和名老中医住院时。
9、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
10.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时。
12.工作人员有重大违法乱纪现象。
院总值班制度-p
41、院总值班由职能科室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处理有关事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
2、总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部医疗、行政的临时重大事宜:
(1)担负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院内外会诊、抢救的组织联系工作;
(2)处理医疗业务科室的请示报告和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工作;
(3)传达和处理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接待来访和承担来办事宜。
3、必须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值班时间内如发生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传染病等在负责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长;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及高级干部和外宾入院、死亡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向院长报告。
病案管理制度-p1
3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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