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
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寓意深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光辉旗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正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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