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报表说明
第一部分统计范围
根据劳动统计改革的要求,目前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劳动统计报表范围逐步扩大的计划,2005年劳动统计年报城镇以上单位范围将依然与2004年一样扩大到规模以上私营企业。
城镇以上单位范围。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所属的各级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不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单位和乡镇企业局管理的企业)
规模以上私营企业范围:
(1)指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工业企业
(2)具有专业资质等级的私营建筑业
(3)具有专业资质等级的私营建筑业
(4)房地产开发企业
(5)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批发业企业
(6)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零售业企业
(7)年营业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餐饮业企业
(8)具有住宿业星级等级的私营住宿业企业。
第二部分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报表包括2005年年报《劳动情况》i101-1表和季报《劳动情况》i102-1表。其中年报上述所有单位均须填报。而季报私营企业无需填写,只由城镇以上单位填写。
年报:
年报表的“
一、在岗职工”项下新增了“临时职工”项。
在补充资料中,新增“在岗职工受教育培训人数”一项指标。
第三部分指标解释
人数统计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
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是单位从业人员的其中项。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包括由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伤产假且仍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受聘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5、持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发明专利。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国有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
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用的,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其他从业人员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做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以及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外单位的内退人员、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但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
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指聘用的本单位或外单位的已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未完,全文共5496字,当前显示13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