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
三亚市污水处公司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定义
“三同时”的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的建设工程项目及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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