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是指用于有效控制金融产品市场风险损失的限定额度值,是本行市场风险偏好的具体量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是指本行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对市场风险指标设置限额,并据此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市场风险限额种类、市场风险限额设定、市场风险限额监控、市场风险限额调整以及市场风险超限额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二)确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架构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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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市场风险超限处理方案;
(四)在既定市场风险限额内开展业务。
第三章市场风险限额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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