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评审问题研究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评审委托合同,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并保证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
二、审计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3、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4、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5、招投标书、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单及工程结算的计量支付依据、计量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
6、施工同期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方面的规定等。
三、评审组织方案
根据我公司结算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验丰富的土建、水电、暖通空调等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组成工程结算审核组。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算、复核、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具体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复核工程审核质量及与外界一般联系协调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的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书等进行总体审核和技术把关,涉及造价争议方面工作的协调管理等;结算报告初稿经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出具并送审计局复核。
三、评审工作流程
(一)评审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结算审核小组。接到评审委托任务后公司总经理根据项目规模、技术特点组织评审小组。
(2)资料检查与熟悉。应安排专职资料员接收资料。应具备下列资料(但不限于);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工程预、结算书;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编制、
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开、竣工报告;
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等;
由资料员收集同时逐项核对,逐一清点交接,办理签收手续。并由资料员将资料移交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小组各成员熟悉资料。
(3)制定评审方案。由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内容、评审质量保证措施、需勘验的隐蔽工程、评审时间。评审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评审实施阶段
1.初步评审阶段。
1.1、资料审核。
公司接收的资料,必须是从评审中心取得,不能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取得。大部分资料,通常都是由施工单位组册装订的资料。施工单位不会把不利于自己的资料组装进去的,因此,取得资料后要仔细地去阅读资料。在阅读资料时,要审查资料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是一个完整的资料体系,相互之间是补充的,若有实质性的矛盾,则需对资料表达的内容的真实性质疑,需认真的去辨别,去澄清,并要以书面的形式向评审中心反映,搞清问题的真伪。原则是资料要从评审中心的途径得到,不完善的资料要向评审中心反应补充。
1.2、工程量的审核。
(未完,全文共5255字,当前显示12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