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申请修改后
集团所属18企业接收市级文明单位
及市级文明标兵复查验收
根据《重庆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渝委办[2004]46号)文件规定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对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进行复查的通知精神,近期,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的组织下,集团18家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标兵接收了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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