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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中居住得失

楚国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研究

2011-09-0723:35:24

作者:楚国良

来源:作者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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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等级:0摘要: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是"三个集中"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我国的"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了我国农民集中居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天津、成都两地农民集中居住的相关实践,并从中得出了有益启示,最后给出了相关建议.关键词:中国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初步研究

一、两地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基本经验

1、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

天津、成都两地在既有的政策框架内用活、用足土地政策,解决用地难题。天津东丽区华明镇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既有政策,在不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供给居民点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在一定时间内以农民原有宅基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还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华明镇原有农村宅基地12071亩,可复垦耕地8427亩,其中3600亩用于集中居民点建设,另外4000多亩土地规划了工业区和商务区,土地挂牌出让,土地收益预计可达40亿元,除去居民点建设资金37亿元外,还略有盈余。成都市则重点在推进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交易平台方面做出探索。在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到位后,每个农户按权证所确定的土地面积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再以镇为单位,流转各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成立“农锦公司”,农锦公司统一经营全镇集体土地,打破了原有农村土地组为界线,改过去分散经营为适度规模经营。成都市建立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中心,为农村土地合理流动提供了平台。

2、创新农民集中居住模式

中国国土面积广阔,经纬跨度很大,在历史的演变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各地农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居住习惯,北方喜聚居,南方喜散居。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是中央的政策方针,但在集中模式上各地应有差别,考察中我们发现,天津、成都两地因地形地貌、传统习惯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集中居住模式,但两地都是依据本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地需求的集中方式这一点是相同的。

华明镇模式。

天津东丽区华明镇以平原地形为主,处于大城市近郊,紧邻开发中的滨海新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不久的将来即将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为给未来城市发展(尤其是滨海新区建设)留足空间、增加建设用地指标、降低拆迁成本,东丽区成功探索出“宅基地换房、城中村改造、依托大项目有序撤村”三条城市化的基本路径。2005年10月,天津市批复同意东丽区华明镇实施以宅基地换房为核心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方案,同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华明镇为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单位,华明模式得到的政策支持是前所未有的。2006年4月,华明镇启动建设农民集中居民点,2007年10月竣工。共建设居民房17830套(458栋),整镇动迁华明镇12个村,共4.2万人入驻集中居民点,实行以镇为单位的整体集中,实质上看,华明模式为以镇为单位的整体拆迁和整体安置的结合。华明模式得以推动有几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一是邻近大城市近郊,非农产业较为发达,劳务收入在当地农民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相当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当地人已经移居城市,纯农业生产的情况并不多,当地农民基本已经不依赖于土地而生存

二是华明镇原有农村房屋以土房为主,生活设施配套不完整,生活质量不高,农民愿意集中到条件更好、配套更完善的居民点居住,以面换面、宅基地换房,不会增加集中带来的额外负担

三是华明镇地处海河冲积平原,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比例高,能够保证复垦的耕地数量和居民点建设用地指标之间的平衡,甚至还有剩余指标用于商业开发,平衡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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