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办事指南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43单位:废气量:×10标米/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
为千克/年,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其中:(5)=(2)-(3)-(4);(6)=(2)-(3)+(1)-(4)
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写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是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由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填写作为环境管理台帐和信息统计的基础表格。编号、审批经办人由环保审批部门填写。
建设项目名称——使用此项目立项时的名称,若名称多于30个字,则酌情缩写成30字以内(两个英文字母可看成是一个汉字)。
(未完,全文共1142字,当前显示3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