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贵重仪器仪表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贵重仪器仪表的正常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贵重仪器仪表,应向管理员索要借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和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即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三条。在借用人和管理员之间交接时,应详细检查贵重仪器仪表的状况,并由管理员负责登记。
第四条。借用人借用工具发生工具损坏,遗失等问题时除有个别规定外,由相应部门向公司负责。由综合办公室核实后,部门按照相关费用(参照第八条)赔付。
第五条。借用人应按规范要求使用、保管贵重仪器仪表。
第六条。借用人借用仪器仪表时须详细登记仪器仪表的附件,包括说明书,保修卡等文字附件及接头,连接线,电源线等硬件,归还时一并归还。
第七条。借用人如发现贵重仪器仪表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员,管理员进行检查以明确损坏原因。
第八条。损坏的贵重仪器仪表需要维修,由使用者填写相应的维修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贵重仪器的精度校正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九条。如贵重仪器仪表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因保管人员使用不当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部门承担送修差旅费用或邮寄费的100%,对本人予以通报,并记入考核档案。
第十条:因个人保管使用不当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损失的,且
仪表超出保修范围的,由部门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仪表损坏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部门经理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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