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印刷品制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规范校团委直属或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印刷品制作,结合我校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校团委秘书处负责监督实行,适用于由校团委直属或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第三条可制作的印刷品类别主要包括黑白打复印、彩印、海报印制三类,以及坐牌、信函、横幅等。
第四条印刷品管理原则
(一)印刷品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各类印刷品的制作都要秉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一般应遵循如下规定:
1、邀请函、会议记录、通讯录等能够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或交流的文件应尽量使用电子文档。
2、单次常规活动的展板张贴海报总面积不得超过4m2(约三张海报),特殊情况需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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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