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五篇模版]
【发布单位】
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鞍政办发[2009]39号【发布日期】
2009-07-27【生效日期】
2009-07-27【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鞍山市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鞍山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调整鞍山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加快全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鞍山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对鞍山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孙春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忠哲副市长
副组长。杨守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义市财政局局长。
孙慧芳市人事局局长。
(未完,全文共1429字,当前显示4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