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企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

大建安监发[2012]7号

车辆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第三条第三款“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规定,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企业(以下简称房建、市政企业)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受市建委委托,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市房

建、市政企业场车注册登记、场车检验、场车牌照、场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发证等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局、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市政企业及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场车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检查。

第三条纳入建设行业管理,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企业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房建、市政企业以及外埠入连施工企业为场车唯一的注册登记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人自有场车)或已纳入到公安机关管理的场车不在本次注册登记范围内。

第四条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建设工程场(厂)

所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其主要种类包括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沥青砼摊铺机、平地机等用于工程建设的专用施工车辆。

第五条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按其使用用途、技术性能及其行走机构分为轮式、履带式、专用汽车和其它类四种。全市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按以上四类划分编号,编号全市统一。

第六条房建、市政企业场车应当办理场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险)、场车财产险。办理上述保险时,企业应持以下有效证明:

1)场车出厂合格证;2)场车定期检验报告;

3)场车购车发票(或合法来源证明)。

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支公司办理。第七条场车注册登记程序要求

房建、市政企业新购置场车使用前,应到大连市建筑安全

监督管理站办理场车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前,企业应登陆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场车注册登记系统,填报《大连市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注册登记申请表》,经预审合格的,打印《大连市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大连市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注册登记申请表》(详见表一)一式两份,加盖产权单位印章;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企业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6)场车出厂合格证;

7)场车购买发票(或合法来源证明);8)企业场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9)企业负责场车运营安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到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场车注册登记手续。

经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查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应持《大连市房建、市政企业场车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到大连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场车检验。检验合格后,凭场车检验合格报告和场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险)、场车财产险保险单,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将予以注册登记,并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场车牌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年度检验合格证》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行驶证》,场车方可投入使用。第八条需要重新注册登记的场车申报程序要求:

一、2012年3月1日前在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未完,全文共4243字,当前显示13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