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庆祝建党9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焦永乐1)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2010‟28号★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提高之年。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校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包括教工支部、学生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来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中共正式党1
员,学生中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党委工作部门中的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推荐。
2009年以来已受到院党委及上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再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要注意推荐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的普通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能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育人、教学科研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到位。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未完,全文共2652字,当前显示8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