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争创区级文明单位
让文明之星在法院闪耀
--×法院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材料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自治旗的各项审判任务。多年来,在旗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结了大量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自治旗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优质的法律保障。
在搞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院党组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连年上新台阶,一九九八年晋升为旗级文明单位,一九九九年晋升为盟级文明单位,二000年晋升为盟级文明单位标兵,二00三年,按照旗文明办届满通知,经重新申报接受复查,再度获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面对取得的成绩,院党组没有沾沾自喜,停步不前,而是依旧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这一工作重心,以文明建设总揽全局,公正司法,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从实际出发抓好物质基础建设,不断赋予文明建设新的内容,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了更好的检验和提高创建工作的效果,推进我院文化建设、形象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院党组决定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一、法院基本概况
法院始建于1955年6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壮大,目前已具有齐全的机构设臵、完善的审判功能、素质较高的法官队伍、足够的办
1案交通工具、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办案条件、优美的办公环境。我院现有行政编制92个,实有84人;事业编制3个,实有3人;全院实有人员87人(不含2010年10月新录用10人)。领导职数5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4人。
旗法院内设机构为六庭三室一队一局共十一个部门,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法警队、执行局。下设七个派出法庭。各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自治旗的各项审判任务。
二、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总体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创建原则,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法院主要任务,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人民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社会形象,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
总体目标是贯彻和谐建院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审判,加强基础工作,以法院审判工作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抓组织建设,抓制度健全,抓教育创新,抓工作落实,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和传播者。为此,我院始终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放松。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
(未完,全文共5013字,当前显示12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