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重点
**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实施
1、本办法所指水利重点工程,是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增强水利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批准按程序实施的建设项目,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2、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相关乡镇负责本辖区施工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清理及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协调工作。
3、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采取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二、建设管理
1、落实建设工程包抓责任制。水务局包抓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要充分履行好协调、指导、督查、服务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质量、管进度、管安全,一管到底,全权负责。
2、严格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的水利工
程施工企业承担建设任务,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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