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意见[优秀范文五篇]
望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的
整改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建良的率领下,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和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于2008年8月26日-28日深入丁字、星城、黄金、高塘岭等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反馈给你府,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方面
1、城乡规划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区电力规划、电力走廊设置、消防规划及主要道路消防设施还不到位。
2、部分规划成果质量不高,实施很困难,有的村庄规划与该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如丁字镇双桥片控规与开福区青竹湖片控规对接就不到位。
3、重建地规划设计方案不理想,重建房屋设计不统一,有些拆迁重建户难以达到标准要求。
4、乡镇(村)对规划的投入不大,欠账较多,特别是重点开发区域,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影响项目落户。
(二)规划管理方面
1、国土新政实施与个人建房矛盾较大。如星城镇1500多户已建房未办证,特别是县经开区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
2、引进项目建设,一般以征拆成本低的区域开发较多,留下征拆成本高的地方形成死角,环境极差,群众意见大。
3、乡镇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太少,无专业技术人员,规划管理不规范,规划执法难以到位。
4、规划管理中审批程序仍很繁琐、复杂,时间拖得较长,效率不高。
5、规划执法力度不大,以罚代法现象仍较严重,使有些违法建筑变成了合法建筑。
6、项目单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调整规划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随意调整。
7、《城乡规划法》宣传不深入,不广泛,人民群众规划法律意识仍很淡薄,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增多。
8、部门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不到位,协调配合、联动运行机制不健全。
二、整改落实的建议
1、加大《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全区上下实行工作联动,利用区内各种媒体,采用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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